銀行系統1年半曝出18起存款失蹤案 涉及金額46億
2015年06月24日 10:57
來源:人民網-中國經濟周刊
近期,不斷有“儲戶存款失蹤”的新聞出現,相關報道顯示:“失蹤存款”少則數萬元,最高達數億元,涉及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杭州聯合銀行等多家銀行,河北、浙江、廣東、河南、湖南、四川等多個省份。
是銀行失職,還是家賊難防?
6月5日,中國銀監會發布《關于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業務操作風險的通知》,首次專門為“柜面業務”立下20條新規,規范加固銀行內控,對開戶、對賬、賬戶監控、印章憑證管理、代銷業務5個關鍵環節“打補丁”。同時,強化銀行的“雙線問責”機制。
其實,監管部門曾多次發文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內控。“此次提出的20條具體要求,是對此前文件的細化、‘打補丁’,強調將原有要求落實到位。”中國銀監會消費者保護局局長鄧智毅表示,“初步看出來,銀行全責的案件占少數,且糾紛案件多集中于柜面操作。”
今年1月初被媒體曝光的杭州聯合銀行42名儲戶共計9505萬元存款“不翼而飛”事件,就是犯罪團伙收買了銀行工作人員,儲戶在柜臺輸入密碼時被誤導,資金被存入后立即轉到其他賬戶。
此次銀監會發布的《通知》特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柜面業務流程控制。《通知》要求,客戶申請辦理柜面業務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采取憑證簽字、語音自助提示、屏幕自助顯示等方式告知客戶其辦理的業務性質、金額并得到客戶確認,確保根據客戶真實意愿辦理業務。
梳理銀行存款糾紛事件可以發現,這些案件中,都涉及銀行內部員工,他們利用自己的身份,博取儲戶信任。
近期有媒體報道稱,興業銀行北海分行一高管蘇瑜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間,利用“幫辦銀行過橋業務賺取高額利息”為由,誘騙興業銀行多名大客戶共約30億元(報案額11.6億元),并于今年5月人間蒸發。蘇瑜在2012年就開始以“銀行過橋貸款業務”的名義和一些熟人或客戶“合作”,將其資金歸集私下去做高利貸,并“分紅”給這些貸款人非常高的收益。2014年11月,蘇瑜以“需要短期資金貸款周轉”的名義再次向“老客戶”吸納資金,最終卷款消失,不知去向。
6月9日,興業銀行方面回應稱,5月中旬已接到警方通報,該行前員工蘇瑜涉嫌個人非法集資已被立案,目前正在調查。涉案人蘇瑜于2015年3月27日主動向分行遞交離職申請,分行批準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蘇瑜并非高管。興業銀行方面稱,事件性質屬于離職員工個人非法集資,該行仍將全力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然而,對于興業銀行的回應,馬上有媒體報道指出,涉案人是在出事后才辭職,并不是銀行說的先辭職后出事。還有受害者稱,是在興業銀行北海分行的辦公室里與涉案人簽訂的借款合同。
對于上述說法,《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聯系了興業銀行進行求證,興業銀行新聞事務代表邵芳卿表示,目前無最新官方消息回應。對于《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對興業銀行風險管控、人員管理方面的采訪要求,對方也表示了拒絕。
而儲戶頻頻遭遇“貼息攬儲”、“飛單”事件,也備受各方詬病。“最近我們看到不少銀行有把‘存單’變‘保單’行為的報道,對銀行來說,規避這種情況出現的核心就是要規避操作風險。” 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助理總經理、中關村支行行長丁遂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時說,“有些地方,一個支行的行長長期由某個人擔任著,他就控制了整個支行全部的流程,雖然銀行也設置了柜員管理方案、內外相互制衡機制,但因為支行行長當的時間長了,把營業部主管、客戶經理等都變成了他的‘手下’,上下都聽他一個人的,就沒法形成監管和監控。”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時表示,出現這種情況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銀行對員工的監管“籬笆”扎得不嚴,以“吸儲規模論獎賞”的考評機制在一定程度上更是“誤導”了銀行的工作人員,特別是基層工作人員業績壓力大,他們為了完成任務,可能會鋌而走險非法攬儲;二是銀行“內鬼”膽大妄為,置法律于不顧,他們利用銀行內部業績導向的考評機制漏洞,從事非法攬儲的犯罪行為;第三,也與儲戶自我保護意識不強有關,給了這些人可乘之機。
是銀行風控失靈,還是儲戶“幼稚”?
銀行存款“失蹤”、“飛單”等事件頻發,究竟是銀行失職,還是儲戶缺乏起碼的風險意識?
“銀行業要建章立制,但更要把規定落到實處,不能‘牛欄關貓’,不起作用。”劉俊海對《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表示,要從內部風控和外部監管兩方面筑牢“籬笆”,杜絕違法亂紀的事情發生。
對于很多存款糾紛事件在當初辦理的時候發生在銀行辦公區內,丁遂對《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表示:“對來銀行辦業務的民眾來說,他們沒有辦法分辨客戶經理在銀行辦公場所里是代表銀行還是別的,因為他代表的是對公的形象。在銀行辦公場所內,因為銀行工作人員不自律而發生各種各樣問題的關鍵核心,就是銀行的風險管控沒有達標,人員管理混亂。”
新華社援引專家話稱,銀行職員應在銀行授予的工作職責范圍內從事銀行業務,并且必須在銀行營業大廳和辦公室完成,如果一個職員能從客戶手中騙取數十億元資金,銀行竟毫無察覺,銀行應有的內控可謂“失控”。
然而,多名業內人士、學者也表示,很多明顯的騙局中,儲戶也缺乏警惕意識。“被騙的儲戶往往都是被高利息所誘惑,不少人明知超過規定的高息不受保護仍然冒險去做;有些人聽信花言巧語,以為可以天上掉餡餅,最終被騙。” 劉俊海說。
比如杭州42位受騙儲戶,不法分子承諾給他們年利率13%,然后被領到銀行對面的一個房間里,簽訂一份承諾書,內容包括“不開通短信提醒”、“不開通網銀權限”、“不通存通兌”、“不查詢”、“不提前支取”,還有一條是“不對在銀行工作的親人朋友提起”。面對這樣的條款,他們都沒有察覺。
“隨著技術越來越發達,騙術肯定層出不窮,這不僅要求銀行提高技術手段,也需要對儲戶加強風險教育。” 丁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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