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業經營、分類監管是“快”還是“痛”?
2014年08月18日 17:58
來源:經濟觀察網
在鼓勵創新、大資管混業經營的大潮下,證監會規范業務類型的同時,“風控”更應該是關鍵詞。
原標題:混業經營、分類監管是“快”還是“痛”?
經濟觀察報趙娟/文
日前,證監會向券商、基金、期貨公司等下發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證監會試圖梳理剛剛建立起來的私募資管監管體系,統一管理框架,直指最近兩年發展最快的證券資管“非標”業務。
以往“非標”是銀行、信托業的專有名詞,即通常所說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指未通過證券期貨交易所或銀行間市場轉讓的股權、債權、期權及其他財產權利。在經濟下滑轉型期,高資質的銀行貸款審批依然被嚴控,但是許多實體經濟部門資金饑渴癥難解,大量融資活動以非標的形式存在,簡單理解,即銀行的變相貸款。
最近兩年,在銀監會的嚴格監管下,原本作為非標通道的信托業務增速出現明顯放緩。而在證監會壯大資產管理市場的大背景下,證券公司、基金子公司、以及大量私募基金開始成為“非標”的新通道。去年底,證券行業受托資金規模達到5.19萬億元,相比2012年底增加3.3萬億,增速驚人;基金子公司業務同樣迅速膨脹,今年6月總規模為1.6萬億元,而單家公司諸如招商財富等累計業務規模早已突破7000億元。其中絕大部分是沒有含金量、利潤極低的“非標”轉移出銀行資產負債表的“通道”業務。
今年私募基金注冊制實施以來,近4000家私募基金涌現,其中有大量私募基金并不是以傳統的二級市場股票投資業務為主業,他們備案的產品同樣有許多是通道或融資類信托產品。
資產管理混業經營大潮如火如荼,尤其是在銀監會“收口子”的同時,現在證監會的“兒子”跨了界。根據上述證監會新規,通道性質的定向資管業務被定義為投資非標資產的一對一業務,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設立獨立的子公司開展專項資產管理業務。這對一些沒有成立子公司的券商資管形成了約束,對以子公司運作的基金、券商充當“非標”通道不構成影響。
證監會擬對資管業務類型重新定義、對各類證券機構從事類信托業務統一監管,也是試圖將之與傳統資管的一級市場、二級市場證券投資業務進行區分和隔離。許多從事這類業務的人員都是解讀各種監管法規的“小能手”,實質是在銀監會和證監會不同的監管標準下進行了一場“制度套利”。而需求方則是在經濟下滑和轉型背景下,那些諸如房地產、地方融資平臺等無法得到銀行信貸但資金饑渴的實體經濟部門。
根據《證券法》,廣義的證券一般指財物證券(如貨運單、提單等)、貨幣證券(如支票、匯票、本票等)和資本證券(如股票、公司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非標資產顯然不在證券法范圍內。
從1994年起,我國金融業實施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原則。除了隔離金融與非金融業,對金融業中銀行、證券和保險三個子行業分離并分業監管。美國、日本也是同樣的模式。但是在資產管理市場,日益繁榮的混業經營模式已成事實。銀行理財產品、證券投資基金、股權類即證券類私募、信托計劃等等同臺競技。不同的監管標準下,市場參與主體天然逐利,由制度套利引發了一場行業“遷移”。這也讓證券類機構有機會從老大哥銀行體系“搶地盤”。證監會還在加大鼓勵各類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創新。
這已經不是證監會第一次規范證券類機構的私募資產管理業務,但是這些監管措施除了劃分業務類型并與傳統業務進行區分和隔離外,對風控并無嚴格的進一步要求。而信托行業里,各類融資業務主體需要嚴格的風險準備金制度監管。
就在證監會擬定新規的同時,市場爆出基金子公司違約風波,萬家和金元惠理旗下子公司設立的投資同一實際控制人的類信托融資產品資金鏈斷裂,兩只產品總涉及資金達13億元。市場預期,在經濟連續下行數年后,信托兌付危機會在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爆發,屆時,最近兩年大量承接了信托業務的各類證券機構也將承受考驗。在鼓勵創新、大資管混業經營的大潮下,證監會規范業務類型的同時,“風控”更應該是關鍵詞。
相關新聞:
頻道推薦
智能推薦
圖片新聞
視頻
-
滕醉漢醫院耍酒瘋 對醫生大打出手
播放數:1133929
-
西漢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簡木牘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數:4135875
-
電話詐騙44萬 運營商被判賠償
播放數:2845975
-
被擊落戰機殘骸畫面首度公布
播放數:535774













